麻立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麻
立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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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7日 | 12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十八日 | 午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乙酉 | 壬午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金 | 水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麻】麻这个字集合了清凉、舒适、医疗保健、中草药、自然景观、生长环境和勇敢坚韧的美好寓意,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名字。
【立】立这个字象征着上进和坚定,是一个富有积极向上精神的字,常用于表达追求进步和成功、坚定立场和信念等含义。因此,在起名时,使用立这个字可以寓意着为孩子的未来铺就一条充满决心、激励向上和坚定自我的道路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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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 | 麻 | 11 | 水 |
立 | 立 | 5 | 火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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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2】 | 【16】 | 【14】 | 【10】 | 【25】 |
【木】 | 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平】 |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厚重) 厚德载物,安富尊荣,财官双美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乏成功运,有不平不满的念头,易患呼吸器官及肠胃疾病,但数理良好者,多有进展成功。 (平)
读音:má |
繁体:麻 |
笔画:11 |
部首:麻 |
麻字是什么意思:麻:草本植物。感觉不灵,漠不关心。表面粗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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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莫遐切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謨加切,?音蟆。【玉篇】枲屬也。皮績爲布,子可食。【爾雅·釋草】枲麻。【疏】麻,一名枲。禹貢靑州云:厥貢岱畎絲枲是也。【禮·內則】女子執麻枲學女事,以共衣服。 又大麻有實者名苴,無實者名枲。【本草】雄者名枲麻,牡麻,雌者爲苴麻,茡麻。 又蕁麻。蕁本作䕭。見【本草圖經】。 又【詩·豳風】禾麻菽麥。【禮·月令】食麻與犬。【黃帝素問】麻麥稷黍豆,爲五穀。【正字通】麻,卽油麻。 又胡麻。【爾雅翼】胡麻,一名巨勝。【正字通】言其大而勝,卽今黑芝麻也。 又疏麻。【楚辭·九歌】折疏麻兮瑤華。【註】疏麻,神麻也。 又升麻、天麻,皆藥名。 又樂器。鼗鼓名。【爾雅·釋樂】大鼗謂之麻,小者謂之料。【註】麻者,音槪而長也。 又固麻。【南史·百濟傳】百濟國號王所都城曰固麻,邑曰簷魯,如中國言郡縣也。又【山海經】有壽麻國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成十三年】晉師及秦師戰于麻隧。【註】秦地。又【後漢·蓋延傳】南伐劉永,進取麻鄕。【註】麻鄕,縣名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齊大夫麻嬰之後,漢麻達,註論語。 又朝廷綸命曰麻。【翰林志】唐中書,用黃白二麻爲綸命,其後翰林專掌白麻,中書獨用黃麻。 又【韻補】叶謨婆切。【詩·齊風】東門之池,可以漚麻。彼美淑姬,可與晤歌。 又叶眉波切,音摩。【潘岳·河陽詩】曲蓬何以直,託身依叢麻。黔黎竟何常,政在成民和。 【六書正譌】从?,音派,麻片也。从广人在屋下,治麻之意。俗作麻,从木,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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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惠连的《雪赋》:《曹风》以麻衣比色,楚谣以幽兰俪曲 |
读音:lì |
繁体:立 |
笔画:5 |
部首:立 |
立字是什么意思:立:站,笔直的站立。建树,成家立室,即刻,马上,独立,还有指男人应该顶天立地,能够承担起责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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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力入切,音力。【說文】立,住也。【釋名】立,林也。如林木森然,各駐其所也。【廣韻】立,行立。【禮·曲禮】立必正方。 又成也。【禮·冠義】而後禮義立。 又堅也。【易·大過】君子以獨立不懼。【論語】三十而立。 又樹立也。【易·說卦傳】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曰仁與義。【書·伊訓】立愛惟親,立敬惟長。【左傳·襄二十四年】穆叔曰:太上立德,其次立功,其次立言。 又置也,建也。【書·牧誓】立爾矛。【周禮·天官】建其牧,立其監。【左傳·桓二年】師服曰:天子建國,諸侯立家。 又存立也。【論語】己欲立而立人。 又速意也。【史記·平原君傳】錐之處囊中,其末立見。 又直起也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上林苑中,大柳樹斷仆地,一朝起立。又【杜甫·朝獻太淸宮賦】四海之水皆立。【張翥詩】蝃蝀下飮湖水立。又【趙孟頫詩】驥聞秋風雙耳立。 又赤立。【宋史·喬行?傳】百姓多垂罄之寶,州縣多赤立之帑。 又闕立。【張衡·週天大象賦】闕立擬乎兩觀,水府司乎百川。 又立政,尚書篇名,周公作。 又車名。【後漢·輿服志】有立車。 又與粒通。【詩·周頌】立我烝民。【箋】立,當作粒。 又姓。漢有賢人立如子,唐有長興令立述。 又于貴切。同位。【石經春秋】公卽位,作公卽立。【周禮·春官】小宗伯掌神位。【註】故書位作立。鄭司農云:古者立位同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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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吴文英的《夜游宫·人去西楼雁杳》:听啼乌,立河桥,话未了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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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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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