鲍弈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鲍
弈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5日 | 15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十六日 | 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癸未 | 庚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水土 | 金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鲍】鲍这个字体现了许多美好的品质寓意,包括富有、聪慧、有成就、勇气、幸福、清高等,可以作为名字的选择,传递出美好的含义和祝愿。
【弈】弈这个字寓意着智谋、竞技、冷静、思维、修身、和平,适合给聪明、机智、爱好运动和推理的人起名,同时也提醒人们遵守规则、尊重对手、和平相处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鲍 | 鮑 | 13 | 水 |
弈 | 弈 | 9 | 木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7】 | 【25】 | 【12】 | 【4】 | 【28】 |
【金】 | 【土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
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平】 |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荣俊) 资性英敏,才能奇特,涵养性情,可成大业。 (大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虽可顺利成功,达到目的,惟因基础不稳而招致灾难,有患胃病、家庭不和之虑。 (平)
读音:bào |
繁体:鮑 |
笔画:13 |
部首:鱼 |
鲍字是什么意思:鲍:指鱼类和姓氏。 |
|
鲍字详解:【唐韻】薄巧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部巧切,?音抱。【說文】饐魚也。【玉篇】漬魚也。今謂裛魚。【釋名】鮑魚,鮑,腐也,埋藏奄使腐臭也。【急就篇註】鮑亦海魚,加之以鹽,而不乾者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籩人】膴,鮑魚,鱐。【註】鮑者,於楅室中糗乾之,出於江淮也。【史記·貨殖傳】鮑千鈞。【註】鮑,膊魚也。謂破開中,頭尾不相離爲鮑,謂之膊關者也。【周語】鮑魚不登俎豆。【家語】與不善人居,如入鮑魚之肆,久而不聞其臭。又姓。【左傳·莊十四年註】鮑叔牙,小白之傅。【齊語】鮑叔牙,齊大夫姒姓之後。又與鞄同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攻皮之工,函,鮑。【註】鮑,或書爲鞄。蒼頡篇有鞄?。又【集韻】披交切,音拋。魚名。又【集韻】班交切,音包。人名。楚有申鮑胥。通作包。 |
|
鲍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杨亿的《咏傀儡》:若教鲍老当筵舞,转更郎当舞袖长 |
读音:yì |
繁体:弈 |
笔画:9 |
部首:廾 |
弈字是什么意思:弈本义是下棋;在古代称围棋。 |
|
弈字详解:【唐韻】羊益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夷益切,?音亦。【說文】圍棋也。从廾亦聲。【論語】不有博弈者乎。【左傳·襄二十五年】弈者,舉棋不定,不勝其耦。【註】弈,圍棋也。【疏】《方言》云:圍棋謂之弈。自關東齊魯之閒皆謂之弈,蓋此戲名之曰弈。故說文弈从廾,言竦兩手而執之。孟子言弈秋善弈,秋自以善弈而著名也。棋者,所執之子,以子圍而相殺,故謂之圍棋。沈氏云:圍棋稱弈,取落弈之義也。 又【廣韻】美貌。【廣雅】弈,容也。 又帳也。【汲冢周書】解墠上帳赤弈隂羽。◎按《說文》奕、弈二字音同義異。俗與奕通用,非。互詳大部奕字註。 |
|
弈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崔泰之 所著 《奉酬韦嗣立祭酒偶游龙门北溪忽怀骊山别业…大僚之作》 闻琴幽谷里,看弈古岩前。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|
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|
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