雒炳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雒
炳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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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8日 | 10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初一日 | 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戊辰 | 丁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土土 | 火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雒】雒这个字有很多好的寓意,包括财富、永恒、高傲、安定、热闹以及卓越。起名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取相关的寓意来使用。
【炳】炳这个字蕴含着光辉、品格高尚、热情洋溢、才华横溢、前途光明和豁达豪迈等美好寓意,适合用于表达积极向上、充满生命力和抱负,具备伟大理想和追求的人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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雒 | 雒 | 14 | 火 |
炳 | 炳 | 9 | 火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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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5】 | 【23】 | 【18】 | 【10】 | 【32】 |
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平】 |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壮丽) 旭日东升,壮丽壮观,权威旺盛,功名荣达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虽佳,希望的目的易达到,但身心过劳易招致疾病,或因基础不稳而招致家庭不幸。 (平)
读音:luò |
繁体:雒 |
笔画:14 |
部首:隹 |
雒字是什么意思:雒:水名。即洛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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雒字详解:【唐韻】盧各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歷各切,?音洛。【說文】鵒䳢也。从隹各聲。【釋名】雅雒也。爲之難,人將爲之雒,雒然憚之也。 又馬名。【詩·魯頌】有駵有雒。【傳】黑身白?曰雒。【釋文】雒音洛,本作駱。 又水名。【周禮·夏官·職方氏】豫州,其川滎雒。 又國名。【左傳·僖二十一年】伊雒之戎。【春秋·文八年】公子遂會雒戎盟于暴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弘農郡上雒縣。○按左傳僖二十一年疏云:雒水,出上雒縣冢領山東北,經弘農至河南鞏縣,雒戎因此而名也。 又雒陽縣,屬河南郡。【前漢·地理志註】師古曰:魚豢云:漢火行,忌水,故去洛水而加隹。如魚氏說,則光武以後攺爲雒字也。【正字通】楊愼曰:春秋書雒戎,左傳凡洛皆作雒。非後漢始攺也。○按魚氏說必有所本,故師古从之。左傳今文洛皆作雒,安知古本左傳不書作洛乎。未可據今本左傳駁魚氏說也。 又雒縣,屬廣漢郡。【前漢·地理志註】音山,雒水所出,南至新都谷入湔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南蠻傳】徵側者,麊泠縣雒將之女。 又與絡通。【莊子·馬蹄篇】刻之雒之。【註】雒同絡。 又與額同。【前漢·韓嫣傳】子增封龍雒侯。【註】雒,或作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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雒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杜甫所著《咏怀二首》河雒化为血,公侯草间啼。 |
读音:bǐnɡ |
繁体:炳 |
笔画:9 |
部首:火 |
炳字是什么意思:炳光明,显著;照耀;点燃;显示、显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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炳字详解:【唐韻】兵永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補永切,?音丙。【說文】明也。【玉篇】明著也。【易·革卦】大人虎變,其文炳也。 又【集韻】百猛切,音浜。義同。 又陂病切,音柄。火明也。 又叶彼兩切。【揚子·太?經】彪如在上,天文炳也。鴻文無範,恣意往也。【郭璞·山海經畢方贊】畢方赤文,離精是炳,旱則高翔,鼓翼陽景。景,于兩切。 【玉篇】亦作昺。【集韻】或作昞。範字原作艸下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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炳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班固的《幽通赋》: 系高顼之玄胄兮,氏中叶之炳灵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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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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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