郗其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郗
其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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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7日 | 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正月 | 三十日 | 寅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丁卯 | 壬寅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火木 | 水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郗】郗这个字用于起名时,可以代表着学识渊博、永恒、聪慧、高尚、神秘和美好未来等美好寓意。
【其】其字代表着优秀、归属感、缘分、尊敬和特定物品等美好含义,可以在起名时给人们带来积极的象征意义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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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 | 郗 | 9 | 水 |
其 | 其 | 8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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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5】 | 【22】 | 【17】 | 【10】 | 【31】 |
【土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少有成功的可能,且常受迫害,大觉不安,有患神经、呼吸器官疾病之虑。 (凶)
读音:xī |
繁体:郗 |
笔画:9 |
部首:阝 |
郗字是什么意思:郗:故地在今河南省沁阳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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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字详解:【廣韻】丑饑切【集韻】抽遲切【韻會】丑脂切,?音絺。【說文】周邑也。在河內野王縣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郗與郄別。黃長睿曰:郄詵,晉大夫郤縠之後。郗鑒,漢御史大夫郗慮之後。姓源旣異,音讀各殊,後世因俗書相混,不復分郄、郗爲二。陸龜蒙詩:一段淸光染郗郞。亦誤讀也。 又【集韻】香依切,音希。骨節閒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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郗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王维所著《戏题示萧氏甥》郗公不易胜,莫著外家欺。 |
读音:qí |
繁体:其 |
笔画:8 |
部首:八 |
其字是什么意思:其第三人称代词。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;附着于形容词前、后,起加强形容的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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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字详解:〔古文〕丌亓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之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?音碁。【韻會】指物之辭。【易·繫辭】其旨遠,其辭文。【詩·大雅】其在于今。又助語辭。【書·西伯戡黎】今王其如台。【詩·周南】灼灼其華。【玉篇】辭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漢陽阿侯其石。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居之切,音姬。【韻會】語辭。【書·微子】若之何其。【詩·小雅】夜如何其。又人名。【史記·酈生傳】酈生食其者,?留高陽人也。【註】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【前漢·楚元王傳】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【註】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又山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四月,幸不其。【註】其音基,山名。【廣韻】在琅邪。又地名。【韻會】祝其,卽夾谷也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吏切。【正韻】吉器切,?音寄。【韻會】語已辭。【詩·檜風】彼其之子。通作記。【禮·表記】引《詩》彼記之子。又通已。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引《詩》彼己之子。又【韻會】或作忌。【詩·鄭風】叔善射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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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的《日出入》:訾黄其何不徕下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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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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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