豆钰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豆
钰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6日 | 5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正月 | 廿九日 | 卯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丙寅 | 辛卯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火木 | 金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豆】豆这个字寓意着丰收、团圆、善良、祝福、吉祥和聪明,适合用于表达家庭美满、身体健康和智慧聪明的寓意。
【钰】钰这个字富有美好的身份、财富、品性、祝愿和长寿等意义,可用于表达对孩子的美好祝愿和期许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豆 | 豆 | 7 | 火 |
钰 | 鈺 | 10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8】 | 【20】 | 【22】 | 【10】 | 【29】 |
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屋下藏金)非业破运,灾难重重,进退维谷,万事难成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承受祖辈或上级提拔获得意外成功,但有家庭不和或病弱短寿之虑。 (凶)
读音:dòu |
繁体:豆 |
笔画:7 |
部首:豆 |
豆字是什么意思:豆:样子像豆的东西;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,形状像高脚盘。 |
|
豆字详解:〔古文〕???【唐韻】徒?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大透切,?音竇。【說文】古食肉器也。【爾雅·釋器】木豆謂之豆。【書·武成】執豆籩。【詩·小雅】爲豆孔庶。【公羊傳·桓四年】諸侯曷爲必田狩。一曰乾豆。【註】豆,祭器,狀如鐙。【禮·明堂位】夏后氏以楬豆,殷玉豆,周獻豆。【註】楬,無異物之飾也。獻音娑,疏刻之也。又【禮器】天子之豆二十有六,諸公十有六,諸侯十有二,上大夫八,下大夫六。又【鄕飮酒義】六十者三豆,七十者四豆,八十者五豆,九十者六豆,所以明養老也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旊人爲豆,實三而成觳,崇尺。【註】崇,高也。豆實四升。【史記·樂書】簠簋俎豆,禮之器也。 又【揚子·方言】?、楚、宋、衞謂桮?爲豆籠。【註】盛桮器籠也。【集韻】或作梪、䇺。 又【韻略】穀也。【博雅】大豆,菽也。小豆,荅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·三農生九穀註】黍、稷、秫、稻、麻、大小豆、大小麥爲九穀。【禮·投壷】壷中實小豆焉,爲其矢之躍而出也。【干寶·晉書】駑馬戀棧豆。又【博雅】天豆,雲實也。又巴豆、海紅豆,皆藥名,出巴蜀。又相思子一名紅豆。又土芋一名土豆。皆菽豆別一種也。俗作荳,非。 又【說苑·辨物篇】十六黍爲一豆,六豆爲一銖,二十四銖爲一兩。 又官名。【南齊書·魏虜傳】北魏置九豆和官。 又地名。【北史·周文帝紀】文帝伐魏,至盤豆,拔之。 又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隴右道有白豆州。 又姓。漢光武時,關內侯豆如意,後魏長廣王豆代田。又複姓。北周豆盧寧,本姓慕容氏,歸魏,賜姓豆盧氏。又三字姓。北魏次南有紇豆陵氏。 又【正韻】當口切,音斗。【玉篇】量名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·梓人】食一豆肉,飮一豆酒。【註】豆,當爲斗。毛居正曰:豆,古斗字。如《左傳·昭三年》豆、區、釜、鍾之類,當音斗。後人誤讀爲俎豆之豆。斗斛之斗又作㪷,蓋譌倂耳。 又【字彙補】思留切,讀作羞。【周禮·天官·腊人】凡祭祀共豆脯。【註】脯非豆實,豆當爲羞,聲之誤也。【釋文】豆,音羞。 又【韻補】叶動五切,音杜。【柳宗元·牛賦】皮角見用,肩尻莫保。或穿緘縢,或實俎豆。豆叶保,保音補。 又叶田故切,讀作渡。【詩·小雅】儐爾籩豆,飮酒之飫。兄弟旣具,和樂且孺。【音學五書】豆叶孺。 又山名。【後漢·郡國志】唐縣有都山。一名豆山。今關中人讀豆爲渡。【說文】豎、侸、裋皆以豆得聲。樹字从壴,亦以豆得聲。 |
|
豆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杜牧的《赠别二首》:娉娉袅袅十三余,豆蔻梢头二月初 |
读音:yù |
繁体:鈺 |
笔画:10 |
部首:钅 |
钰字是什么意思:钰宝物;坚硬的金属。 |
|
钰字详解:【玉篇】五錄切,音玉。【五音集韻】寶也。又堅金也。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