计规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计
规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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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6日 | 15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正月 | 廿九日 | 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丙寅 | 丙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火木 | 火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计】计这个字意味着精打细算、计划目标、思量周密、才智过人、财源广进、事业有成,可以用于起名代表一个人智慧、成功和成就。
【规】规这个字用于起名时,传达秩序有序、追求完美、守正道、立规立法、树立典范、注重规划的美好寓意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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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 | 計 | 4 | 水 |
规 | 規 | 8 | 木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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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20】 | 【12】 | 【2】 | 【20】 |
【水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凶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屋下藏金)非业破运,灾难重重,进退维谷,万事难成。 (凶)
(两仪之数)两仪之数,混沌未开,进退保守,志望难达。 (大凶)
有异常成功,境遇安稳,但大多陷于放荡,可生破乱变动或短命的悲运。 (凶)
读音:jì |
繁体:計 |
笔画:4 |
部首:讠 |
计字是什么意思:计一般指计算,总计,后引申为策略,谋略,谋划,如持久之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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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字详解:【唐韻】古詣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吉詣切,?音繼。【說文】會也,算也。从言从十。徐曰:十者,物成數。會意。【左傳·昭三十二年】士彌牟營成周,計丈數。【禮·內則】十年,出就外傅,居宿于外,學書計。【註】書謂六書,計謂九數。【周禮·天官】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。【註】弊,斷也。【疏】六計,謂善、能、敬、正、法、辨,皆以廉爲本,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。又【司會註】司會,主天下之大計。【疏】日計曰成,月計曰要,歲計曰會。【史記·平準書】桑弘羊以計算用事。 又【玉篇】謀也。【廣韻】籌策也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。又【淮隂侯傳】計者,事之機也。 又計簿。【左傳·昭二十五年】臧會逸奔郈,魴假使爲賈正焉,計于季氏。【註】送計簿于季氏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受計于甘泉宮。【註】受郡國所上計簿,若今之諸州計帳也。 又計偕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元光五年,徵吏民有明當世之務,習先聖之術者,縣次續食,令與計偕。【註】令所徵之人與上計者俱來也。 又官名。【史記·張丞相傳】張蒼遷爲計相。【師古註】專主計籍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司計、典計、掌計各二人,給衣服、飮食、薪炭。 又神名。【山海經】東百三十里曰光山,神計蒙處之,其狀人身龍首,恆遊於漳淵,出入必有飄風暴雨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琅邪郡有計斤縣。【師古曰】卽左傳所謂介根也。 又州名。【唐書·地理志】劍南道有計州。 又姓。越有計然,後漢有計子勳。 又【集韻】吉屑切,音結。畫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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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柳永的《忆帝京·薄衾小枕凉天气》:也拟待、却回征辔;又争奈、已成行计 |
读音:ɡuī |
繁体:規 |
笔画:8 |
部首:见 |
规字是什么意思:规画圆的器具,圆规;也有准则,劝告,告诫,谋划,法度、格局等含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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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字详解:【唐韻】居追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均窺切【正韻】居爲切,?音?。【說文】有法度也。【玉篇】正圜之器也。【禮·經解】規矩誠設,不可欺以方圜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衡運生規,規圜生矩。【莊子·馬蹄篇】圜者中規,方者中矩。【淮南子·時則訓】規者所以圜萬物也。 又以法正人曰規。【書·?征】官師相規。【傳】規,正也。【詩·衞風·淇奥序】武公能聽其規諫。【疏】正圜以規使依度,猶正君以禮使人德,故謂之規諫。 又規,求計也。【左傳·昭二十六年】規求無度。 又規避違法,以方爲圜也。【正字通】引唐書:規影徭賦。 又謀度也。【禮·儒行】其規爲有如此者。【疏】但自規度所爲之事而行。【戰國策】齊無天下之規。【註】規猶謀也,謂無謀齊者。後漢書凡謀皆作規。 又畫也。【周語】成公之生也,其母夢神規其臀以墨。 又日月圓曰規。【謝靈運·遊南亭詩】密林含餘淸,遠峰影半規。【註】日落峰外,隱其半也。【韓愈·翫月詩】前夕雖十五,月長未滿規。【文苑英華·海日初出賦】赫赫光滿,規規質圓。 又規田。【禮·王制·百畝之分疏】偃豬之地,九夫爲規,四規而當一井。 又官名。【金史·百官志】規措官,正七品,掌灌漑民田。 又魚名。【沈括·補筆談】浙東人呼河豚爲規魚。又有生海中者,腹上有刺,名海規吹肚魚。 又鳥名。【埤雅】杜鵑,一名子規。或作?鳺巂。 又規矩,獸名。詳矩字註。 又姓。明規恂,弘治中敎授,夏邑人。 又【韻會小補】惠圭切,音攜。車輪一周爲一規。通作巂。【禮·曲禮】立視五巂。【註】巂,猶規也。謂輪轉之度。【音釋】巂,本又作規。 又【集韻】規恚切,?去聲。規規,驚視自失貌。【莊子·秋水篇】規規然自失也。 又【集韻】呼役切,音狊。本作瞁。驚視貌。 又【音學五書】居何切,古音歌。【淮南子·主術訓】若(缺一欲字)規之,乃是離之。【揚子·法言】問蕭何、曹參,曰:蕭也規,曹也隨。 【說文】从夫从見。【字統】丈夫識用必合規矩,故字从夫。【正字通】按因夫立解未詳,考䂓與矩?从矢也。當作䂓。古文作槼。又【字彙補】䂓音吸。字辨訓驚視,與規不同。【字彙總略】以規字音吸,䂓字爲規矩之規,非是。?錄備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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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王令的《送春》:子规夜半犹啼血,不信东风唤不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