詹菊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詹
菊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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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3日 | 16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十四日 | 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辛巳 | 丙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金火 | 火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詹】詹这个字有着多种美好寓意,可以给孩子带来智慧、成功、领导力、积极向上的人生品质。
【菊】菊花作为高雅花卉的代表,常寓意着纯洁、坚贞不屈、吉祥如意、学术成就等美好的寓意,是一个优秀的起名选择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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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 | 詹 | 13 | 火 |
菊 | 菊 | 11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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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4】 | 【27】 | 【23】 | 【10】 | 【36】 |
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
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壮丽) 旭日东升,壮丽壮观,权威旺盛,功名荣达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增长) 欲望无止,自我强烈,多受毁谤,尚可成功。 (半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命运被压抑而不能伸张,基础不稳,害脑害肺,甚至发狂。 (凶)
读音:zhān |
繁体:詹 |
笔画:13 |
部首:言 |
詹字是什么意思:詹:指至、善于言谈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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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字详解:【唐韻】職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之廉切,?音占。【說文】多言也。【莊子·齊物論】大言炎炎,小言詹詹。【韻會】或作譫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至也。【疏】詹,楚語也。古雅之別名也。【詩·魯頌】魯邦所詹。【傳】至也。 又官名。【前漢·百官公卿表】詹事,秦官,掌皇后、太子家。【應劭註】詹,省也,給也。【唐書·百官志】詹事府太子詹事、少詹事,各一人。 又山名,草名。【博物志】右詹山,帝女化爲詹草,其葉鬱茂,其華黃,實如豆,服者媚于人。 又姓。周宣王支子封詹侯,因以爲氏。【左傳】有詹父、詹桓伯。【列子】有詹何。 又通作瞻。【春秋·莊十七年】齊人執鄭詹。【註】詹,鄭執政大夫。【公羊傳】作鄭瞻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顧詹有河。【註】詹,同瞻。 又與占通。【楚辭·卜居】往見太卜鄭詹尹。【註】占卜之官也。 又與蟾通。【淮南子·說林訓】月照天下,蝕於詹諸。【註】月中蝦蟇。【爾雅·釋魚】作蟾諸。 又【字彙補】徒濫切,音澹。足也。【呂覽·適音篇】夫音亦有適,太小則志嫌,以嫌聽小,則耳不充,不充則不詹,不詹則窕。【註】詹,音澹。 又叶多甘切,音儋。【詩·小雅】六日不詹。【傳】詹,同瞻。叶上藍襜。【毛詩·古音考】說文,儋何之儋,儋耳之儋,皆云詹聲,是詹有儋音,舊以爲叶,過矣。 【說文】在八部,从言从八从厃。【徐曰】厃,高也。八,分也。多故可分。俗作?,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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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王维所著《送友人归山歌二首(离骚题作山中人)》誓解印兮相从,何詹尹兮何卜。 |
读音:jú |
繁体:菊 |
笔画:11 |
部首:艹 |
菊字是什么意思:菊指菊花。千姿百态的花朵,傲霜斗雪、独立寒秋、不畏严寒的性格使人倍加喜爱。梅、兰、菊、竹合称四君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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菊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韻會】?居六切,音掬。古作蘜、鞠。【爾雅】蘜,治蘠也。【郭註】今之秋華菊。【禮·月令】鞠有黃華。【屈原·離騷】夕餐秋菊之落英。 又水名。【水經注】湍水又南,菊水注之,水出西北石礀山芳菊谿。 又【韻補】訣力切。【賈島詩】九日不出門,十日見黃菊。灼灼耀繁英,美人無消息。【集韻】亦作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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菊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刘彻的《秋风辞》:兰有秀兮菊有芳,怀佳人兮不能忘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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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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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