耿以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耿
以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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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5日 | 9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正月 | 廿八日 | 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乙丑 | 辛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土 | 金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耿】耿这个字用于起名时有着坚定不移、正直、清明、光耀等美好寓意,同时也象征着深情厚谊和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。
【以】以这个字是充满了积极向上的气息,表示着一种积极向上的心态,用于起名时有着美好的意义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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耿 | 耿 | 10 | 火 |
以 | 以 | 4 | 土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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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】 | 【15】 | 【8】 | 【4】 | 【18】 |
【木】 | 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消极,境遇难安,易生不平之念,易患胃、脑部疾病。 (凶)
读音:ɡěnɡ |
繁体:耿 |
笔画:10 |
部首:耳 |
耿字是什么意思:耿1、明亮,光明的意思;2、正直、刚直,如忠心耿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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耿字详解:〔古文〕熲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古幸切,音?。【說文】耳著頰也。 又【廣韻】耿介也。【馮衍·顯志賦】獨耿介而慕古兮。【徐敬業詩】少年負壯氣,耿介立衝冠。 又【韻會】不安也。【詩·衞風】耿耿不寐。【傳】耿耿,猶儆儆也。錢氏曰:耿耿,小明,心有所存,不能忘之貌。 又光也。【書·立政】以覲文王之耿光。 又與炯通。【晉語】其光耿於民矣。【註】耿,猶炤也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閔元年】滅耿,滅霍,滅魏。【註】平陽皮氏縣東南有耿鄕。【括地志】霍晉州霍邑縣,故耿城,今名耿倉城,在絳州龍門縣東南十二里,故耿國。 又【山海經】耿山無草木,多水碧。 又姓。漢耿弇,耿况。 又【集韻】俱永切,音憬。光也。本作炅。 又【集韻】涓熒切【韻會】古熒切,?音扃。明白也。 又與?通。幽州方言也。【蜀志·?雍傳註】或曰雍本姓耿,幽州人語謂耿爲?,遂隨音變之。◎按說文耿,耳著頰也,从耳,烓省聲。杜林說,耿,光也,从光聖省。凡字皆左形右聲,杜說非也。徐鍇曰:凡字多右形左聲,此說或後人所加,或傳寫之誤,語載徐本說文。蓋許以杜說爲非,徐以許左形右聲爲誤。字彙正字通?錄其說,而不折衷其是非,不知耿光也。以杜說爲優,至謂凡字皆左形右聲,與凡字多右形左聲,則許徐之說皆非也。周禮、六書賈公彥疏辨之詳矣。賈之言曰:書有六體,形聲實多。若江河之類,是左形右聲。鳩鴿之類,是右形左聲。草藻之類,是上形下聲。婆娑之類,是下形上聲。圃國之類,是外形內聲。闅?辮戚?贏之類,是內形外聲。形聲之等有六也,附記於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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耿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周邦彦的《浪淘沙慢·晓阴重》:向露冷风清,无人处,耿耿寒漏咽 |
读音:yǐ |
繁体:以 |
笔画:4 |
部首:人 |
以字是什么意思:以1、用,拿,把,如如以少胜多;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,如以前;表示目的,如以待时机等之义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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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字详解:〔古文〕㠯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養里切,怡上聲。爲也。【論語】視其所以。 又因也。【詩·邶風】何其久也,必有以也。【左傳·昭十三年】我之不共,魯故之以。【註】以魯故也。【列子·周穆王篇】宋人執而問其以。 又用也。【論語】不使大臣怨乎不以。又【左傳·僖二十六年】凡師能左右之曰以。【易·師卦】能以衆正。又【詩·周頌】侯彊侯以。【註】彊民有餘力來助者,以閒民轉移執事者。 又同已。【孟子】無以,則王乎。 又古以與聲相通。【禮·燕禮】君曰:以我安。【註】猶與也。【魏書·李順傳】此年行師,當克以不。【韓愈·剝啄行】凡今之人,急名以官。【註】韓文與多作以。 又【集韻】與似同。【易·明夷】箕子以之。鄭氏,荀氏皆作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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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谢庄的《月赋》:臣闻沈潜既义,高明既经,日以阳德,月以阴灵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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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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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