籍与晶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籍
与
晶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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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3日 | 18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十四日 | 酉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辛巳 | 丁酉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金火 | 火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籍】籍字意蕴深远,代表着家族和传承,象征着知识和智慧,预示着人生的精彩和趣味,寓意着人在成长中不断完善自己,同时也代表着高贵的身份和特殊地位。
【与】与这个字代表了和谐、平等、合作、敬畏与传承,是一种美好的人际关系与社会心态。
【晶】晶这个字寓意纯洁、美满、坚强、耀眼和神奇,非常适合用于起名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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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| 籍 | 20 | 木 |
与 | 與 | 3 | 土 |
晶 | 晶 | 12 | 火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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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1】 | 【34】 | 【26】 | 【13】 | 【46】 |
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大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吉】 |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变怪) 变怪之谜,英雄豪杰,波澜重叠,而奏大功。 (半吉)
(破家) 破家之身,见识短小,辛苦遭逢,灾祸至极。 (大凶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受上司的引进,得成功顺调发展,基础强固,身心平安,能得长寿,幸福理想。 (吉)
读音:jí |
繁体:籍 |
笔画:20 |
部首:竹 |
籍字是什么意思:籍:书,书册;登记隶属关系的簿册;隶属关系;征收;形容名声很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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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秦昔切【正韻】前歷切,?音踖。【玉篇】書籍。【尚書·序疏】籍者,借也。借此?書以記錄政事,故曰籍。【左傳·昭十五年】王謂籍談曰:昔而高祖,司晉之典籍。 又戸籍。【史記·蕭何世家】高祖入關,何獨先走丞相府,收圖籍,以是具知天下戸口阨塞。 又尺籍,所以書軍令。 又門籍。置牒于門,以案出入。【前漢·元帝紀】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,得爲父母兄弟通籍。【註】籍者,爲尺二竹牒,記其年紀、名字、物色,挂之宮中,案省相應,乃得入也。 又租籍。【管子·國蓄篇】租籍者,所以彊求也。【註】在工商曰租籍。 又籍田。【禮·祭義】天子爲籍千畝,諸侯爲籍百畝。【詩疏】籍之言借也。借民力治之,故謂之籍田。【五經要義】天子籍田以供上帝之粢盛,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。籍,蹈也。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。 又籍籍,語聲也。【前漢·江都易王傳】國中口語籍籍。 又狼籍。【史記·蒙恬傳】此四君者皆爲大失,以是籍于諸侯。【註】言惡聲狼籍,布于諸國。 又姓。晉籍談,漢籍福。 又【正韻】詞夜切,音謝。【前漢·義縱傳】治敢往少溫籍。【註】言無所含容也。 又地名。【史記·秦本紀】靈公十年城籍姑。【括地志】籍姑,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。 又叶檣龠切【左思·詠史詩】陳平無產業,歸來翳負郭。長卿還成都,壁立何廖廓。四賢豈不偉,遺烈光篇籍。 考證:〔【管子·國蓄篇】租籍者,所以疆求也。〕 謹照原文疆求改彊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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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显所著《十月诞辰内殿宴群臣效柏梁体联句》运筹帷幄荷时来,职掌图籍滥蓬莱。 |
读音:yǔ |
繁体:與 |
笔画:3 |
部首:一 |
与字是什么意思:与本义为赐予,施予,给予。还有友好、赞许、参加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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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正韻】?同與。【說文】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【六書正譌】寡則均,故从一勺。 (與)〔古文〕???【廣韻】弋諸切【正韻】弋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演女切,?音予。【說文】黨與也。【戰國策】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【註】與,黨與也。【管子·八觀篇】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 又【廣韻】善也。【禮·禮運】諸侯以禮相與。 又【增韻】及也。【易·說卦】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 又許也,從也。【論語】吾與點也。【管子·形勢解】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 又待也。【論語】歲不我與。 又【博雅】如也。【前漢·韓信傳】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【註】師古曰:與,如也。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 又施予也。【禮·曲禮】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卜】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【註】與,謂予人物也。 又助也。【戰國策】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【註】與,猶助也。 又類也。【周語】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【註】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 又以也。【詩·召南】之子歸,不我與。【朱註】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 又和也。【戰國策】內?不與,外敵不可拒。【註】?猶亂,與猶和也。 又用也。【詩·唐風】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【傳】無與,弗用也。 又數也。【禮·曲禮】生與來日。【註】與,猶數也。 又語辭。【禮·表記】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 又容與,閑適貌。【莊子·人閒世】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【註】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【註】索隱曰:言自得。 又【正字通】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 又不與,國名。【山海經】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 又姓。又【廣韻】羊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羊茹切,?音豫。參與也。【正韻】干也。【中庸】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 又縣名。【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】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【註】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 又【正字通】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【前漢·昌邑王傳】楊敞猶與無決。又【陳湯傳】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羊諸切【正韻】雲俱切,?音余。語辭。【論語】其爲仁之本與。【禮·檀弓】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【疏】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 又【詩·小雅】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【箋】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 又【論語】與與如也。【註】威儀中適貌。 又舒也。【前漢·禮樂志】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【註】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 又人名。【書·舜典】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【傳】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【釋文】與,音餘。 又山名。同輿。【山海經】敦與之山。【註】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【又】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【註】與或作輿。 又【集韻】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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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勃的《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/ 送杜少府之任蜀川》:与君离别意,同是宦游人 |
读音:jīnɡ |
繁体:晶 |
笔画:12 |
部首:日 |
晶字是什么意思:晶:晶字是指物质从液态或气态形成晶体,即水晶;比喻珍贵的成果,形容光亮;如晶莹、晶亮、亮晶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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晶字详解:【唐韻】子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咨盈切,?音精。【說文】精光也。从三日。【宋之問詩】八月涼風天氣晶。 又晶晶,光也。【歐陽詹·秋月賦】晶晶盈盈。又【方岳詩】江樹曉晶晶。 【集韻】或作晟。 【通雅】古精、晶通。《易林》陽晶隱伏,卽陽精。【讀書通】水精,卽水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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晶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白的《玉阶怨》:却下水晶帘,玲珑望秋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