税萍倍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税
萍
倍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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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6日 | 12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初七日 | 午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甲戌 | 庚午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土 | 金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税】税这个字从有奉献与财务管理的含义,同时也有秩序、成就、责任、公正等含义,代表着对社会和国家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和担当,是具有正义和秩序美好寓意的字。
【萍】萍是一种水中植物,象征着清雅秀丽、沉静美好、坚韧不拔、浪漫唯美、平凡超凡和生生不息的美好寓意,是一个很好的名字选择。
【倍】倍意味着繁荣、增长、健康、智慧、出众,可以用于起名寄托美好愿望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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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 | 税 | 12 | 金 |
萍 | 萍 | 11 | 水 |
倍 | 倍 | 10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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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3】 | 【26】 | 【24】 | 【11】 | 【36】 |
【火】 | 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木】 | 【土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吉】 |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掘藏得金)家门余庆,金钱丰盈,白手成家,财源广进。 (大吉)
(变怪) 变怪之谜,英雄豪杰,波澜重叠,而奏大功。 (半吉)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得上级提拔,享父母余德,易成功,心身健全,得长寿享荣誉。 (吉)
读音:shuì |
繁体:税 |
笔画:12 |
部首:禾 |
税字是什么意思:税:国家向企业、集体、个人等按法规征收的货币或实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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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字详解:【廣韻】舒芮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輸芮切,?音帨。【說文】租也。【廣韻】斂也。【禮·王制】古者公田藉而不稅。【春秋·宣十五年】初稅畝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書】凡稅斂,掌事者受法焉。【前漢·食貨志】有賦有稅。稅謂公田什一,及工商虞衡之入也。賦共車馬甲兵,士徒之役,充實府庫,賜予之用。稅給郊社宗廟百神之祀,天子奉養,百官祿食,庶事之費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稅,舍也。【註】舍,放置。【史記·李斯傳】我未知所稅駕。【註】稅駕,猶解駕,言休息也。 又【韻會】以物遺人曰稅。【禮·檀弓】未仕者不稅人,如稅人則以父兄之命。【註】謂遺人。 又姓。【盛弘之荆州記】建州信陵縣有稅氏。千家姓云:河閒人。宋有進士稅挺。 又與說通。【詩·鄘風】說于農郊。【註】說,本或作稅。毛云:舍也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吐外切,音駾。【禮·檀弓】曾子曰:小功不稅,則是遠兄弟終無服也,而可乎。【註】日月已過,聞喪而服曰稅。又【服問】大功之葛,以有本爲稅。【註】稅,變易也。 又【集韻】吐玩切,音彖。【禮·雜記】夫人稅衣揄狄。【疏】稅謂黑衣也。 又【集韻】他括切,音脫。【左傳·成九年】晉侯見鐘儀,問之,有司對曰:鄭人所獻楚囚也。使稅之。【註】稅,解也。 又【集韻】輸?切,音說。田賦也。 又與悅通。【史記·禮書】凡禮始乎脫,成乎文,終乎稅。【註】稅作悅,言禮終卒和悅人情。 亦與襚通。【史記·陸賈傳】平原君朱建母喪,辟陽侯乃奉百金往稅。【註】稅,贈終服也。 又叶大?切,音耋。【王筠詩】九沸翻成緩,六輔良爲切。烟霞幸易親,龜紐詎難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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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元稹的《织妇词》:蚕神女圣早成丝,今年丝税抽征早 |
读音:pínɡ |
繁体:萍 |
笔画:11 |
部首:艹 |
萍字是什么意思:萍:草本植物,浮生水面,叶子扁平,表面绿色,背面紫红色,叶下生须根,开白花,称浮萍;也指吉祥之果,祥瑞之义,如萍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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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字详解:【唐韻】薄經切【集韻】旁經切,?音甁。【玉篇】萍草。【本草註】萍卽楊花所化,一葉經宿卽生數葉,葉下有微鬚,卽其根也。【禮·月令】萍始生。【周禮·萍氏註】萍之草無根而浮,取名於其不沉溺。【後漢·鄭?傳】萍浮南北。 又靑萍,劒名。 又地名。【竹書紀年】蒐于萍澤。【晉書·地理志】萍鄕,屬安成郡。 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與苹同。【韻會】苹、萍本是一物,字異而音義相同。◎按《詩》食野之苹,毛氏傳云:苹,䓑也。鄭氏箋云:苹,藾蕭也。疏云:萍是水中之草,非鹿所食。故鄭氏不从毛氏,觀下食蒿食芩,皆陸草可知,則苹當依經疏藾蕭,萍是浮萍,絕然二物,字可通借,義不相通,《韻會》之說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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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查慎行的《自湘东驿遵陆至芦溪》:黄花古渡接芦溪,行过萍乡路渐低 |
读音:bèi |
繁体:倍 |
笔画:10 |
部首:亻 |
倍字是什么意思:倍:该字的主要字义是更加,非常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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倍字详解:〔古文〕俖【集韻】補妹切,音背。【說文】反也。【禮·緇衣】信以結之,則民不倍。【淮南子·人閒訓】單豹倍世離俗,巖居谷飮。 又鄙俗也。【論語】斯遠鄙倍矣。 又物財人事加等曰倍。【易·說卦】利市三倍。【詩·大雅】如賈三倍。【書·周官】夏商官倍,亦克用乂。又【左傳·僖三十年】燭之武曰:焉用亡鄭以倍鄰。【註】益也。又【越絕書】計倪曰:以智論之,以決斷之,以道佐之,斷長續短,一歲再倍,其次一倍。 又【韓愈·韓滂墓誌】滂讀書倍文,功力兼人。【註】倍文,謂背本暗記也。【周禮註】倍文曰諷,韓語本此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蒲枚切,音裴。【賈子容經篇】諺曰:君子重襲,小人無由入。正人十倍,邪僻無由來。 又倍尾,山名,通作陪。 又倍阿,鬼名。【莊子·達生篇】東北方之下者,倍阿鮭蠪躍之。【林獻齋註】屋中東方之鬼也。緇原字从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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倍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维的《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》:独在异乡为异客,每逢佳节倍思亲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