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世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百
世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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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7日 | 11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正月 | 三十日 | 午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丁卯 | 丙午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火木 | 火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百】百这个字意味着繁荣昌盛、万事如意、美好前景、人才辈出、丰富多彩、万紫千红等美好寓意,可用于起名。
【世】世字寓意着生命的延续和万物的蓬勃发展,代代相传的文化传承,名声长存,繁华昌盛,和平共处,以及桃花源般的完美生活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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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 | 百 | 6 | 水 |
世 | 乫 | 5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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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7】 | 【11】 | 【14】 | 【10】 | 【20】 |
【金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七政之数)七政之数,精悍严谨,天赋之力,吉星照耀。 (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徒劳无功,身心过劳而病弱,尤其易患脑溢血、心脏麻痹等疾病。 (凶)
读音:bǎi |
繁体:百 |
笔画:6 |
部首:白 |
百字是什么意思:百一般指很多,如百炼成钢;指数名,如百里挑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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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博陌切,音伯。【說文】十十也。从一白。數十十爲一百。百,白也。十百爲一貫。貫,章也。【徐曰】章,以詩言之一章也。百亦成數。會意字。【前漢·律歷志】紀于一,協于十,長于百,大于千,衍于萬。 又眾多也。【易·繫辭】百官以治。【書·堯典】平章百姓。【後漢·明帝紀】百蠻貢職。 又百里,劒名。百錬,刀名。見【古今注】。 又百鷯。鳥名。見【大戴禮】。 又百足,蟲名。【博物志】百足,一名馬蚿。 又百合,草名。【譚子化書】山蚯化爲百合。 又地名。隋百泉縣,唐百文縣。 又國名。【北史·百濟傳】百濟國,馬韓之屬,在遼東之東。 又姓。百豐,列子弟子。又複姓。【風俗通】秦百里奚之後,其先虞人,家于百里,因氏焉。 又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莫白切,音陌。勵也。【左傳·僖二十八年】距躍三百,曲踴三百。【註】言每跳皆勉力爲之。 又唐謂行杖人曰五百。【後漢·曹節傳註】五百字,本爲伍佰。伍,當也。佰,道也。使之導引,當道陌中,以驅除也。【續志】五百赤幘絳褠,卽今行鞭杖者,亦作伍佰。 又叶伯各切,音博。【前漢·季布傳】得黃金百,不如得季布諾。【易林】營城洛邑,周公所作。世建三十,歷年八百。 又叶畢吉切,音必。【歐陽修·潭園詩】一華聊一醉,盡醉猶須百。而我病不㱃,對花空嘆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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百字来源解释:出自明代文嘉的《今日诗》:今日复今日,今日何其少!今日又不为,此事何其了?人生百年几今日,今日不为真可惜!若言姑待明朝至,明朝又有明朝事 |
读音:shì |
繁体:乫 |
笔画:5 |
部首:一 |
世字是什么意思:世指一生,一辈子,如今生今世;也指永远,从来,既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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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字详解:〔古文〕卋【廣韻】舒制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始制切,?音勢。代也。【詩·大雅】本支百世。又【論語】必世而後仁。【註】三十年爲一世。【左傳·宣三年】王孫滿曰:卜世三十,卜年七百,天所命也。 又【維摩經】大千世界。【註】世謂同居天地之閒,界謂各有彼此之別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秦大夫世鈞。又與生同。【列子·天瑞篇】亦如人自世之老,皮膚爪髮,隨世隨落。【註】世與生同。 又【韻補】叶私列切,音薛。【詩·大雅】殷鑒不遠,在夏后之世。叶上撥。撥音撇。【晉書·樂志】匡時拯俗,休功蓋世。宇宙旣康,九有有截。 【集韻】書作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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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鲍照的《拟行路难·其六》:丈夫生世会几时?安能蹀躞垂羽翼!弃置罢官去,还家自休息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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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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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