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佚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焦
佚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日 | 18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初二日 | 酉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己巳 | 癸酉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土火 | 水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焦】焦这个字寓意丰富,既有热爱生活、追求进步的意味,又有专注、果敢、忠诚、刚毅的品质,适合用于起名。
【佚】佚这个字从不同的角度都可以体现出自由闲适、精神独立等美好寓意,是一个适合用于起名的字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焦 | 焦 | 12 | 火 |
佚 | 佚 | 7 | 土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3】 | 【19】 | 【10】 | 【4】 | 【22】 |
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木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多难) 风云蔽日,辛苦重来,虽有智谋,万事挫折。 (凶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难于成功,易陷于离乱痛苦,家庭生不幸等,偶尔有异常成功者。 (凶)
读音:jiāo |
繁体:焦 |
笔画:12 |
部首:灬 |
焦字是什么意思:焦物体经火烧变成黑黄色并发硬、发脆。指酥,脆。 |
|
焦字详解:【唐韻】卽消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兹消切,?音蕉。【說文】本作?。火所傷也。【玉篇】火燒黑也。又炙也。【禮·月令】其味苦,其臭焦。【註】火之臭味也。凡苦焦者皆屬焉。【左傳·哀二年】卜戰龜焦。【禮·問喪】傷腎乾肝焦肺。【史記·越世家】苦身焦思。 又【史記·扁鵲傳】別下于三焦膀胱。【註】正義曰:八十一難云:三焦者,水穀之道路也,氣之所終始也。上焦在心下,下鬲在胃上也。中焦在胃中,脘不上不下也。下焦在臍下,當膀胱上口也。【廣韻】別作膲。 又國名。【左傳·僖二十九年】虞虢焦滑霍揚韓魏皆姬姓也。【註】焦在陝縣。【史記·周本紀】褒封神農之後于焦。【註】地理志,弘農陝縣有焦城,故焦國也。又【秦本紀】圍焦降之。【註】括地志云: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,因焦水爲名。周同姓所封。◎按左傳之焦姬姓,神農之後乃姜姓,其所封當別是一焦。周本紀註亦云:在陝縣。誤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神農後,以國爲氏,出南安。 又晉邑名。【左傳·僖三十一年】許君焦瑕。【註】晉河外五城之二邑。 又【詩·小雅】整居焦穫。【爾雅·釋地】十藪,周有焦穫。【註】今扶風瓠中是也。 又【晏子·外篇】東海有蟲,巢于蟁睫,命曰焦冥。 又焦明,鳥名。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掩焦明。【註】焦明似鳳。通作鷦。 又【韻會】通作燋。詳燋字註。【集韻】或作㸈。 又【集韻】慈焦切【正韻】慈消切,?音樵。【集韻】焦夷,楚地名。【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】楚伐陳取焦夷。【註】焦,譙縣也。夷一名城父。皆陳邑。 又與憔通。【班固·答賔戲】朝爲榮華,夕而焦?。 又【集韻】將由切,音啾。?屬。 |
|
焦字来源解释:来自唐诗:李白所著《相和歌辞。来日大难》道长食尽,苦口焦唇。 |
读音:yì |
繁体:佚 |
笔画:7 |
部首:亻 |
佚字是什么意思:佚1、隐遁;不为世用;2、奔逸;逃亡;3、指使奔逸﹔使逃亡;4、安逸﹔安乐;5、指使安逸;使安乐;6、放逸;恣纵;7、过失;错误;8、失落;散失。 |
|
佚字详解:【唐韻】夷質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弋質切,?音佾。安逸不勞也。【孟子】四肢之於安佚也。同逸。 又隱遁也。【孟子】遺佚而不怨。 又過失也。【書·盤庚】惟予一人有佚罰。 又通作失。【史記·韓非傳】非吾敢橫失,能盡之難也。【前漢·五行志】魯夫人淫失於齊,卒殺桓公。?與佚同。 又【荀子·哀公篇】其馬將失。與逸同。 又姓。周佚之狐,鄭大夫。 又人名。史佚,周武王時太史,名佚。 又【韻會】徒結切,音垤。【揚子·方言】佚,蕩緩也。【前漢·揚雄傳】爲人?易佚蕩。 又通迭,更也,遞也。【史記·十二諸侯年表】四國佚興。 又與佾義同。行列也。【揚雄·蜀都賦】其佚則接芬錯芳,襜袩纖延。 【說文】从人,失聲。佚民也。一曰佚忽也。 |
|
佚字来源解释:出自南北朝鲍照的《芜城赋》:故能侈秦法,佚周令,划崇墉,刳濬洫,图修世以休命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|
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|
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