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示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法
示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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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5日 | 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正月 | 廿八日 | 寅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乙丑 | 戊寅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土 | 土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【示】示字意味着引导、传授、表达、启蒙、教化等美好寓意,是一种能引导人们正确方向、传播文化、提高自身素质的善意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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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 | 灋 | 8 | 水 |
示 | 示 | 5 | 金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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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0】 | 【14】 | 【8】 | 【4】 | 【17】 |
【水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易成功,基础不稳,致过劳、病难、克妻,甚至发狂急死。 (凶)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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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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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
读音:shì |
繁体:示 |
笔画:5 |
部首:示 |
示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廣韻】巨支切【集韻】翹移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?音岐。同祇。【周禮·春官】大宗伯掌天神人鬼地示之禮。【釋文】示或作祇。 又姓。【史記·晉世家】示眯明。【左傳】作提彌明。 又地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越嶲郡有蘇示縣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神至切,音侍。垂示也。【說文】天垂象,見吉凶,所以示人也。从二,三垂,日月星也。觀乎天文,以察時變。示神事也。【徐曰】二,古上字。左畫爲日,右爲月,中爲星。畫縱者取其光下垂也。示,神事也。故凡宗廟社神祇皆从示。【玉篇】示者,語也。以事告人曰示也。【易·繫辭】夫乾確然示人易矣,夫坤隤然示人?矣。【禮·檀弓】國奢則示之以儉,國儉則示之以禮。【書·武成】示天下弗服。 又與視通。【詩·小雅】視民不恌。【箋】以目視物,以物示人,同作視字。【禮·曲禮】幼子常視毋誑。【疏】示視古字通。【前漢·高帝紀】視項羽無東意。【師古註】漢書多以視爲示。 又姓。明宣德中賢良示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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示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洪皓的《江梅引·忆江梅》:此录示乡人者,北人谓之四笑江梅引)天涯除馆忆江梅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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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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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