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铭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水
铭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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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5日 | 6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正月 | 廿八日 | 卯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乙丑 | 己卯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土 | 土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水】水这个字代表着不断进步、持之以恒的精神,化险为夷的勇气,以及柔韧而坚定的性格,同时也象征着温暖、爱心和关怀。用于起名时,可以带来诸多美好的寓意。
【铭】铭这个字具有永久、尊贵、重要和深刻的寓意,在起名时可以表现出对珍贵事物的珍视、对价值观和信仰的坚守,以及对前辈和先人智慧的传承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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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 | 水 | 4 | 水 |
铭 | 銘 | 11 | 金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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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5】 | 【18】 | 【17】 | 【4】 | 【21】 |
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木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
(五行之数)五行俱权,循环相生,圆通畅达,福祉无穷。 (大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佳,可达目的,惟有陷于顽迷过刚的缺点,甚至招致不和争论,受人攻击。 (吉)
读音:shuǐ |
繁体:水 |
笔画:4 |
部首:水 |
水字是什么意思:水附加的费用或额外的收入;液体;河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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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正韻】式軌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數軌切,?稅上聲。【說文】準也。北方之行,象衆水?流,中有微陽之氣也。【徐鉉曰】衆屈爲水,至柔,能攻堅,故一其內也。【釋名】水,準也,準平物也。【白虎通】水位在北方。北方者,隂氣,在黃泉之下,任養萬物。水之爲言濡也。【書·洪範】五行,一曰水。【又】水曰潤下。【正義曰】天一生水,地六成之。五行之體,水最微,爲一。火漸著,爲二。木形實,爲三。金體固,爲四。土質大,爲五。【易·乾卦】水流濕。【說卦】坎爲水。【管子·水地篇】水者,地之血氣,如筋脉之通流者也。【淮南子·天文訓】積隂之寒氣爲水。 又六飮之一。【周禮·天官】漿人掌共王之六飮,水漿醴涼醫酏。又【禮·玉藻】五飮:上水、漿、酒、醴、酏。【註】上水,水爲上,餘次之。 又【禮·曲禮】凡祭宗廟之禮,水曰淸滌。 又明水,所以共祭祀。【周禮·秋官】司烜氏掌以夫遂取明火於日,以鑒取明水於月,以共祭祀之明齍明燭共明水。【註】鑒,鏡屬,取水者。世謂之方諸。 又官名。【左傳·昭十七年】共工氏以水紀,故爲水師而水名。 又【前漢·律歷志】五聲,羽爲水。 又天水,郡名,漢武帝所置。又中水,縣名,屬涿郡。應劭曰:易?二水之中。?見【前漢·地理志】。 又黑水,國名,卽?韐。 又露爲上池水。【史記·扁鵲傳】飮是以上池之水。【註】上池水,謂水未至地,蓋承取露及竹木上水以和藥。 又姓。 又【韻補】叶式類切,音墜。【劉楨·魯都賦】蘋藻漂於陽侯,芙蓉出於渚際。奮紅葩之熩熩,逸景燭於崖水。 又叶呼委切,音毀。【李白·游高淳丹陽湖詩】龜游蓮葉上,鳥宿蘆花裏。少女棹輕舟,歌聲逐流水。 又【韻補】音準。引《白虎通》水之爲言準也。○按準乃水之義,非水之音。蓋沿《周禮·考工記》鄭註,準讀爲水而誤。今不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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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杨万里的《三江小渡》:溪水将桥不复回,小舟犹倚短篙开 |
读音:mínɡ |
繁体:銘 |
笔画:11 |
部首:钅 |
铭字是什么意思:铭刻写或题写的格言;牢记不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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铭字详解:【唐韻】莫經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忙經切,?音冥。【說文】記誦也。【集韻】志也。【釋名】銘,名也,記名其功也。【又】述其功美,使可稱名也。【禮·祭統】夫鼎有銘。銘者,自名也,自名以稱揚其先祖之美,而明著之後世者也。【註】銘,謂書之刻之,以識事者也。【禮·大學】湯之盤銘曰。【註】銘,銘其器以自警之詞也。 又【禮·檀弓】銘,明旌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小祝】設熬置銘。【註】銘,今書或作名。鄭云:銘,書死者名于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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铭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吴文英的《风入松·听风听雨过清明》:愁草瘗花铭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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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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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