檀越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檀
越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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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3日 | 6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初四日 | 卯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辛未 | 辛卯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金土 | 金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檀】檀这个字寓意着生命活力、清净幽深、长盛不衰、庄严威严、美好祝愿和独特个性,可用于起名表达这些美好寓意。
【越】越是一个充满正能量的字,给人带来了不断进取,克服困难,更加完美和成为赢家的美好期许,是起名时的一种优秀选择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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檀 | 檀 | 17 | 木 |
越 | 越 | 12 | 土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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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8】 | 【29】 | 【15】 | 【4】 | 【32】 |
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 【火】 | 【木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铁镜重磨)权威显达,博得名利,且养柔德,功成名就。 (大吉)
(福寿) 福寿圆满,富贵荣誉,涵养雅量,德高望重。 (大吉)
(智谋) 智谋优秀,财力归集,名闻海内,成就大业。 (半吉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虽可成功于一时,但会逐渐崩溃,陷于病弱短命等危险。 (凶)
读音:tán |
繁体:檀 |
笔画:17 |
部首:木 |
檀字是什么意思:檀檀木;浅红色,浅绛色,比喻女子的嘴和脸红而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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檀字详解:【唐韻】徒干切【集韻】唐干切【正韻】唐闌切,?音壇。【說文】木也。【詩·小雅】爰有樹檀。【註】善木。【鄭風】無折我樹檀。【註】强韌之木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鄭註:輻以檀。 又【本草】紫檀白檀。【綱目】總謂之旃檀。 又州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白檀縣,屬漁陽郡。唐置檀州。 又姓。【統譜】齊公族有食瑕丘檀城,因以爲氏。 又【集韻】時戰切,音善。人名。春秋饔人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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檀字来源解释:出自明代袁宏道的《虎丘记》:从千人石上至山门,栉比如鳞,檀板丘积,樽罍云泻,远而望之,如雁落平沙,霞铺江上,雷辊电霍,无得而状 |
读音:yuè |
繁体:越 |
笔画:12 |
部首:走 |
越字是什么意思:越:指超出,度过,经过,越过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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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字详解:〔古文〕??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王伐切,音粵。【說文】度也。【玉篇】踰也。【易·繫辭傳】雜而不越。【註】各得其序,不相踰越。【禮·曲禮】戒勿越。【疏】戒愼毋得踰越。 又【書·太甲】無越厥命。【傳】越,墜也。【左傳·僖八年】恐隕越於下。【註】隕越,顚墜也。 又於也。【書·高宗】越有雊雉。【傳】越,於也。【詩·?風】越以鬷邁。【傳】越,於也。 又遠也。【書·泰誓】予曷敢有越厥志。【註】越,遠也。 又瑟下孔爲越。【儀禮·鄕飮酒禮】二人皆左何瑟,後首挎越。【註】越,瑟下孔也。【禮·樂記】淸廟之瑟,朱絃而疏越。○按《儀禮》《禮記》越皆如字讀。《字彙》音活,非是。 又躐也。【禮·王制】越紼而行事。【註】越,猶躐也。 又【禮·緇衣註】越之言蹷也。 又散也。【左傳·昭四年】風不越而殺。【註】越,散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言】越,揚也。【註】謂發揚。【周語】汨越九原。【註】越,揚也。【晉語】使越于諸侯。【註】發聲聞也。 又迂也。【魯語】越哉,?孫氏之爲政也。【註】越,迃也。 又失也。【淮南子·精神訓】嗜慾者使人之氣越。【註】越,失也。又國名。【左傳·宣八年】盟吳、越而還。【註】越國,今會稽山隂縣也。【吳越春秋】少康封其庶子於越。 又姓。【史記·管晏傳】越石父。【潛夫論】越象。 又布名。【後漢·馬皇后紀】白越三千端。【註】白越,越布。 又與粵通。○按《史記》南越、東越,漢書作粵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戸括切,音活。【禮·禮運】越席疏布。【註】越席,翦蒲也。【左傳·桓二年】大路越席。【註】越席,結草。【廣韻】或作趏。 又【韻補】叶兪芮切。【曹植·王粲誄】人命靡常,吉凶異制。此歡之人,孰先隕越。 又叶魚橘切。【?琳·瑪瑙勒賦】瑰姿瑋質,紛葩豔逸。英華內照,景流外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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越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王粲的《登楼赋》:钟仪幽而楚奏兮,庄舄显而越吟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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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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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