栗学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栗
学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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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0日 | 1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十一日 | 未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戊寅 | 己未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土木 | 土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栗】栗这个字有着丰富的寓意,代表着收获丰硕、团圆、坚韧不拔、财富、成功以及健康长寿。在给孩子起名时,栗这个字是一个美好的选择。
【学】学这个字具有第一维度的品德修养与思维能力,第二维度的知识积累和多才多艺特长,是一个优秀名字的美好寓意所在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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栗 | 栗 | 10 | 木 |
学 | 學 | 8 | 水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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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】 | 【26】 | 【25】 | 【10】 | 【35】 |
【木】 | 【土】 | 【土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荣俊) 资性英敏,才能奇特,涵养性情,可成大业。 (大吉)
(变怪) 变怪之谜,英雄豪杰,波澜重叠,而奏大功。 (半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生不平不满之念,招致家庭不和或不幸,有呼吸器官、眼睛疾患。 (凶)
读音:lì |
繁体:栗 |
笔画:10 |
部首:木 |
栗字是什么意思:栗指一种落叶乔木,果实为坚果,称“栗子”,味甜,可食。此外还有坚实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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栗字详解:〔古文〕㮚??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力質切,音慄。【說文】作㮚,从木。其實下垂,故从?。【周禮·天官·籩人】饋食之籩,其實栗。 又堅木也。【公羊傳·文二年】虞主用桑,練主用栗。 又謹敬也。【書·舜典】寬而栗。 又堅也。【禮·聘儀】縝密以栗。 又威嚴也。【司馬法】位欲嚴,政欲栗。 又百穀實不秕謂之栗。【詩·大雅】實穎實栗。 又栗烈,風寒也。【詩·豳風】二之日栗烈。 又蹙也,謂越等。【儀禮·燕禮】栗階不過二等。 又表道樹曰行栗。【左傳·襄九年】魏絳斬行栗。 又觱栗。【明皇雜錄】本龜茲國樂,亦曰悲栗。 又菱曰水栗。【武陵記】兩角曰菱,三角、四角曰芰,通謂之水栗。 又【方言】秦俗以批髮爲栗。 又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栗縣屬沛郡。 又姓。【風俗通】燕將栗腹。 又【集韻】【正韻】?力蘖切,音裂。破裂之意。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工人居幹之道,葘栗不迆,則弓不發。 又叶力蘖切,音勒。【蘇軾·中秋月詩】喚酒與婦飮,念我問兒說。豈知衰病後,空盞對梨栗。○按《說文》收?部,今倂入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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栗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张衡的《同声歌》:情好新交接,恐栗若探汤 |
读音:xué |
繁体:學 |
笔画:8 |
部首:子 |
学字是什么意思:学指学习或钻研知识;也指传授知识的地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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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字详解:【唐韻】胡覺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轄覺切,?音鷽。【說文】覺悟也,本作斆,篆作學。【增韻】受敎傳業曰學。朱子曰:學之爲言效也。【詩·周頌】日就月將,學有緝熙于光明。【書·說命】王人求多聞,時惟建事。學于古訓,乃有獲。【禮·學記】君子之於學也,藏焉,修焉,息焉,游焉,夫然故安其學而親其師,樂其友而信其道。 又學校,庠序總名。【禮·王制】天子命之敎,然後爲學。小學在公宮南之左,大學在郊,天子曰辟雍,諸侯曰頖宮。 又姓。見【姓苑】。 又叶許旣切,音戲。【前漢·匡張孔馬敘傳】樂安裒裒,古之文學。叶下司,司音細。 又叶後敎切,音效。【傅毅·廸志詩】訓我嘉務,惠我博學。叶上誥。 【正字通】與斆別。○按《書·說命》惟斆學半。學與斆別。諸家泥經傳,斆或作學,合學斆爲一,非。今斆音效,而學校字但作學,互詳攴部斆字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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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白的《结客少年场行》:少年学剑术,凌轹白猿公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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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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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