曾倍凡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曾
倍
凡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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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7日 | 21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正月 | 三十日 | 亥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丁卯 | 辛亥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火木 | 金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曾】曾这个字有着多重美好寓意,包括寓意家族传承、曾经岁月、学习追求、人生历程、敬仰祖先和联系交往,是一个富有文化内涵和情感象征的字。
【倍】倍意味着繁荣、增长、健康、智慧、出众,可以用于起名寄托美好愿望。
【凡】凡意味着平凡、努力和真诚,鼓励人们珍惜自己所拥有的,尊重他人,超越欲望,预见未来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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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 | 曾 | 12 | 金 |
倍 | 倍 | 10 | 水 |
凡 | 凡 | 3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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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3】 | 【22】 | 【13】 | 【4】 | 【25】 |
【火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火】 | 【土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吉】 |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成功运佳,向上发展容易达到目的,基础、境遇俱佳而安泰,必定长寿享福,配置吉祥。 (吉)
读音:cénɡ |
繁体:曾 |
笔画:12 |
部首:曰 |
曾字是什么意思:曾:指从前经历过;与自己中间隔两代的亲属;竟、简直、还;姓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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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字详解:【唐韻】昨稜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徂稜切,?音層。【說文】詞之舒也。从八从曰?聲。【九經字樣】曾从?。?,古文窻字。下从曰,上从八,象氣之分散也。經典相承,隷省作曾。【詩·大雅】曾莫惠我師。【論語】曾是以爲孝乎。【孟子】爾何曾比予於是。 又【廣韻】經也。【增韻】嘗也。【韻會】乃也,則也。 又與層通。【後漢·張衡傳】登閬風之曾城兮。【文選】作層城。 又【廣韻】作滕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咨騰切,?音增。【書·武成】惟有道曾孫周王發。【爾雅·釋親】王父之考爲曾祖,孫之子爲曾孫。【註】曾,猶重也。 又【左傳·襄十八年】曾臣彪將率諸侯以討焉。【註】曾臣,猶末臣。【疏】曾祖曾孫者,曾爲重義。諸侯之於天子,無所可重。曾臣猶末臣,謙?之意耳。 又【楚辭·九歌】翾飛兮翠曾。【註】曾,舉也。 又與橧同。【禮·禮運】夏則居橧巢。【釋文】橧,本又作曾。 又與增同。【孟子】曾益其所不能。【孫奭·音義】曾當讀作增。 又姓。【姓氏急就篇】曾氏出於鄫,姒姓,莒滅鄫,子孫在魯者別爲曾氏。【孫奕·示兒編】曾字除人姓及曾孫外,今學者皆作層字音讀。然經史?無音,止當音增。【韻會】今詳曾字有音者,合從本音。餘無音者從層音,亦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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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晏殊的《浣溪沙·一曲新词酒一杯》:夕阳西下几时回?无可奈何花落去,似曾相识燕归来 |
读音:bèi |
繁体:倍 |
笔画:10 |
部首:亻 |
倍字是什么意思:倍:该字的主要字义是更加,非常的意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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倍字详解:〔古文〕俖【集韻】補妹切,音背。【說文】反也。【禮·緇衣】信以結之,則民不倍。【淮南子·人閒訓】單豹倍世離俗,巖居谷飮。 又鄙俗也。【論語】斯遠鄙倍矣。 又物財人事加等曰倍。【易·說卦】利市三倍。【詩·大雅】如賈三倍。【書·周官】夏商官倍,亦克用乂。又【左傳·僖三十年】燭之武曰:焉用亡鄭以倍鄰。【註】益也。又【越絕書】計倪曰:以智論之,以決斷之,以道佐之,斷長續短,一歲再倍,其次一倍。 又【韓愈·韓滂墓誌】滂讀書倍文,功力兼人。【註】倍文,謂背本暗記也。【周禮註】倍文曰諷,韓語本此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蒲枚切,音裴。【賈子容經篇】諺曰:君子重襲,小人無由入。正人十倍,邪僻無由來。 又倍尾,山名,通作陪。 又倍阿,鬼名。【莊子·達生篇】東北方之下者,倍阿鮭蠪躍之。【林獻齋註】屋中東方之鬼也。緇原字从?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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倍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王维的《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》:独在异乡为异客,每逢佳节倍思亲 |
读音:fán |
繁体:凡 |
笔画:3 |
部首:几 |
凡字是什么意思:凡凡字本义铸造器物的模子。引申义凡是一切,表示概括;另外也指平常的,不出奇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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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【說文】最括也。【玉篇】非一也。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【註】凡,常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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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字来源解释:出自清代袁枚的《随园记》:凡江湖之大,云烟之变,非山之所有者,皆山之所有也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