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昌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景
昌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7日 | 2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初八日 | 丑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乙亥 | 丁丑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水 | 火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景】景这个字寓意美好,可以代表秀丽的自然风景、美好的事物和未来的广阔前程,同时还象征着人生美满、幸福和好运吉庆。选择此字起名,可以让人们心情愉悦,气场散发出一股自然、清新之气。
【昌】昌字寓意兴盛繁荣、前程似锦、万事如意,象征生命的美好未来和花开富贵之意,为名字取舒适不俗,积极向上、充满希望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景 | 景 | 12 | 木 |
昌 | 昌 | 8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13】 | 【20】 | 【17】 | 【10】 | 【29】 |
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春日牡丹)才艺多能,智谋奇略,忍柔当事,鸣奏大功。 (大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屋下藏金)非业破运,灾难重重,进退维谷,万事难成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命运被压抑,不能伸张,易生离乱困苦,有招致急难不祥之虑。 (凶)
读音:jǐnɡ |
繁体:景 |
笔画:12 |
部首:日 |
景字是什么意思:景环境的风光;情况,状况;佩服,敬慕;祥瑞;高,大。 |
|
景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正韻】居影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舉影切,?音警。【說文】光也。【釋文】景,境也。明所照處有境限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景,大也。【詩·小雅】以介景福。【箋】受大福也。 又【詩·小雅】景行行止。【箋】景,明也。 又【詩·小雅】景行。【朱傳】大道也。 又【博雅】景景,白也。【篇海】韶也。又像也,慕也,仰也。 又【詩·鄘風】景山與京。【傳】景山,大山。 又山名。【詩·商頌】景員維河。【朱傳】景,山名,商所都也。 又衣也。【儀禮·士昏禮】婦乗以几,姆加景。【註】景之制如明衣,加之以爲行道禦塵,令衣鮮明也。景亦明也。 又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】天晴而見景星。景星者,德星也。 又風名。【史記·律書】景風居南方。景者,言陽氣道竟。 又姓。景差,見【史記·屈原傳】。 又【廣韻】【正韻】於丙切【集韻】於境切,?音影。物之隂影也。【詩·邶風】汎汎其景。【疏】汎汎然見其影之去往而不辨。【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】以土圭之灋測土深,正日景。【釋文】景本或作影。【佩觽】形景爲影,本乎稚川。 又【韻補】叶舉兩切。【夏侯湛·抵疑】黎苗之樂函夏,若遊形之招惠景。叶上響。 |
|
景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柳永的《玉蝴蝶·望处雨收云断》:晚景萧疏,堪动宋玉悲凉 |
读音:chānɡ |
繁体:昌 |
笔画:8 |
部首:日 |
昌字是什么意思:昌本义是善,正当,指正当的言论。还有兴盛繁荣之义。 |
|
昌字详解:【廣韻】尺良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蚩良切【正韻】齒良切,?音倡。【說文】美言也。【爾雅·釋詁】昌,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禹拜昌言曰。【傳】昌,當也。 又【博雅】盛也。【書·仲虺之誥】邦乃其昌。【傳】國乃昌盛。 又【詩·鄭風】子之昌兮。【傳】昌,盛壯貌。 又【詩·齊風】猗嗟昌兮。【箋】昌,狡好貌。 又【說文】一曰日光也。詩曰:東方昌矣。○按《詩·齊風·雞鳴》作東方明矣,朝旣昌矣。與《說文》所引不同。 又物也。【莊子·在宥篇】今夫百昌,皆生於土而反於土。【註】司馬云:百昌猶百物也。 又【儀禮·公食大夫禮】昌本。【註】昌,蒲。本,菹也。 又【史記·天官書】斗魁戴匡六星,曰文昌宮。【註】文者,精所聚。昌者,揚天紀,輔拂?居,以成天象。 又【集韻】尺亮切,音唱。倡,或作昌。 |
|
昌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赵壹的《刺世疾邪赋》:捷慑逐物,日富月昌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