揭法官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揭
法
官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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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3日 | 5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十四日 | 卯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辛巳 | 辛卯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金火 | 金木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揭】揭这个字有着揭示、开启、发掘、勇敢、启示的美好寓意,是一个能够帮助人们认识自己、开拓进取的字。同时,它还寓意着不屈不挠、争取权益的精神,以及揭露人性、修正自己的意志坚定的品质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【官】取名为官,代表权威、公正、聪明、有实力、才干,具有廉洁奉公、勇敢坚定和容忍包容的品格,用于起名能够引领自己走向职场成功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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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 | 揭 | 12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官 | 官 | 8 | 木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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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4】 | 【22】 | 【17】 | 【9】 | 【30】 |
【火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一时虽可成功,但境遇不安,转徙移动,灾害殊多,易生脑或胸部疾病。 (凶)
读音:jiē |
繁体:揭 |
笔画:12 |
部首:扌 |
揭字是什么意思:揭:意指举起;掀开,掀起;公开,公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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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居謁切,音訐。【說文】高舉也。或作?。 又【唐韻】基竭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丘傑切,?音朅。義同。或作担。又作拮。 又與偈通。車疾貌。【王應麟·詩攷】韓詩,匪車揭兮,見漢書王吉傳。 又【唐韻】渠列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巨列切,?音傑。與?同。或作搩。【增韻】舉而豎之也。【前漢·?項傳贊】揭竿爲旗。【張衡·西京賦】豫章珍館,揭焉中峙。 又擔也,負也。【戰國策】馮煖于是乗其車,揭其劒。【史記·東方朔傳】數賜縑帛,擔揭而去。 又姓。【前漢·功臣表】安道侯揭陽定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其謁切,音碣。亦擔也。 又長也。【詩·衞風】葭菼揭揭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語訐切,音钀。義同。 又【唐韻】居列切,音孑。揭起也。【詩·小雅】維北有斗,西柄之揭。又【大雅】顛沛之揭。【傳】揭,見根貌。【疏】樹倒故根見。【戰國策】唇揭者,其齒寒。【註】揭,猶反也。 又啓事。今日揭帖。 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去例切,音憩。亦高舉也。 又褰衣涉水,由膝以下也。【詩·邶風】淺則揭。【爾雅·釋水】揭者,揭衣也。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涉冰揭河。 又【集韻】其例切,音偈。揭陽,縣名。【前漢·地理志】南海郡揭陽縣。 又丘言切。與攑同。亦舉也。 考證:〔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涉冰揭河。〕 謹照原書子虛賦改上林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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揭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晏殊的《渔家傲·画鼓声中昏又晓》:齐揭调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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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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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
读音:ɡuān |
繁体:官 |
笔画:8 |
部首:宀 |
官字是什么意思:官1、指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,如官署。2、指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,如感官,器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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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古丸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沽歡切,?音觀。【說文】吏事君也。【玉篇】宦也。【論語·撰考】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【周禮·天官疏】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 又【增韻】職也,使也,公也。【書·咸有一德】任官惟賢材。【禮·王制】論定然後官之。又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六命賜官。【註】謂自置其臣屬,治家邑也。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。【禮·玉藻】在官不俟屨。【註】趨君命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學者所學之官也。 又事也。【禮·樂記】禮樂明備,天地官矣。【疏】官猶事也,謂各得其事也。 又身有五官。【孟子】耳目之官,不思而蔽於物。【又】心之官則思,思則得之。 又姓。又複姓。三氏,晉王官氏,魯亓官氏,楚上官氏。 又與管通,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,今爲土司長官。 又叶古元切,音涓。【崔駰·大理箴】嗟兹大理,愼於爾官。賞不可不思,斷不可不虔。 【說文】从宀从㠯。㠯猶衆也,與師同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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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刘彻的《李夫人赋》:饰新官以延贮兮,泯不归乎故乡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