戎其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戎
其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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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13日 | 1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十四日 | 未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辛巳 | 乙未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金火 | 木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戎】戎这个字表现出强大的武力、勇猛无畏的气质,代表着军队、统一、英雄、传承等寓意。在起名时可体现出家族世袭、民族精神等美好的寓意。
【其】其字代表着优秀、归属感、缘分、尊敬和特定物品等美好含义,可以在起名时给人们带来积极的象征意义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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戎 | 戎 | 6 | 木 |
其 | 其 | 8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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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7】 | 【14】 | 【17】 | 【10】 | 【23】 |
【金】 | 【火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火】 |
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七政之数)七政之数,精悍严谨,天赋之力,吉星照耀。 (吉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成功,易生心身过劳及病难,有患肺病、发狂或遭难急死之虑。 (凶)
读音:rónɡ |
繁体:戎 |
笔画:6 |
部首:戈 |
戎字是什么意思:戎:古代兵器的总称;军队,军事;大;拔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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戎字详解:【唐韻】如融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而融切【正韻】而中切,?音絨。【說文】兵也。【禮·月令】以習五戎。【註】五戎,弓殳矛戈戟也。【周禮·秋官·掌交】九戎之威。【註】九戎,九伐之戎也。 又兵車名。大曰元戎,小曰小戎。【詩·秦風】小戎俴收。又【小雅】元戎十乗。 又【禮·王制】西方曰戎。 又大也。【詩·周頌】念兹戎功。【箋】戎功,大功也。【書·盤庚】乃不畏戎毒于遠邇。【註】戎毒,大毒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宋魯?衞謂大曰戎。 又汝也。【詩·大雅】戎有良翰。【又】戎雖小子。【註】汝也。 又相也。【詩·小雅】烝也無戎。【傳】戎,相也。 又拔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江淮南楚之閒謂拔曰戎。 又姓。春秋戎律,漢戎賜,明戎廉。 又【集韻】如蒸切,音仍。與扔通。【前漢·古今人表】有扔君。或作?。亦省作戎。 又【韻補】叶而主切,音汝。【詩·大雅】南仲太祖,太師皇父,整我六師,以脩我戎。本作?。俗作〈牛戎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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戎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左思的《三都赋》:见“绿竹猗猗”于宜,则知卫地淇澳之产;见“在其版屋”,则知秦野西戎之宅 |
读音:qí |
繁体:其 |
笔画:8 |
部首:八 |
其字是什么意思:其第三人称代词。助词,表示揣测、反诘、命令、劝勉;附着于形容词前、后,起加强形容的作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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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字详解:〔古文〕丌亓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之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?音碁。【韻會】指物之辭。【易·繫辭】其旨遠,其辭文。【詩·大雅】其在于今。又助語辭。【書·西伯戡黎】今王其如台。【詩·周南】灼灼其華。【玉篇】辭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漢陽阿侯其石。又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居之切,音姬。【韻會】語辭。【書·微子】若之何其。【詩·小雅】夜如何其。又人名。【史記·酈生傳】酈生食其者,?留高陽人也。【註】正義曰:酈食其,三字三音,讀曆異幾。【前漢·楚元王傳】高祖使審食其留侍太上皇。【註】師古曰:食音異,其音基。又山名。【前漢·武帝紀】四月,幸不其。【註】其音基,山名。【廣韻】在琅邪。又地名。【韻會】祝其,卽夾谷也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居吏切。【正韻】吉器切,?音寄。【韻會】語已辭。【詩·檜風】彼其之子。通作記。【禮·表記】引《詩》彼記之子。又通已。【左傳·襄二十七年】引《詩》彼己之子。又【韻會】或作忌。【詩·鄭風】叔善射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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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的《日出入》:訾黄其何不徕下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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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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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