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丙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延
丙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4日 | 8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初五日 | 辰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壬申 | 甲辰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水金 | 木土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延】延这个字具有积极向上的寓意,代表生命、事物、感情等的延续,同时寓意着长寿、健康、幸福的预示,表达了稳健发展、拓展探索、积极向上、进取的精神。
【丙】丙这个字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包括荣耀、活力、进取、创造、阳光和火焰。使用丙作为名字,可以传递出积极向上、充满生机和追求卓越的寓意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延 | 延 | 6 | 土 |
丙 | 丙 | 5 | 火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8】 | 【12】 | 【14】 | 【10】 | 【21】 |
【金】 | 【木】 | 【火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
【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八卦之数)八卦之数,乾坎艮震,巽离坤兑,无穷无尽。 (吉)
(破兆) 家庭缘薄,孤独遭难,谋事不达,悲惨不测。 (凶)
(掘井无泉)无理之数,发展薄弱,虽生不足,难酬志向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成功运被压抑,不能有所伸张,徒劳无功,身心过劳而病弱,尤其易患脑溢血、心脏麻痹等疾病。 (凶)
读音:yán |
繁体:延 |
笔画:6 |
部首:廴 |
延字是什么意思:延本义是指引申、伸展。有引进,请、迎接 |
|
延字详解:【唐韻】以然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夷然切,?音綖。【說文】長行也。 又【廣韻】進也。【禮·射義】孔子使子路執弓矢出延射。【儀禮·覲禮】?者延之曰升。【註】從後詔禮曰延。延,進也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長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延永,長也。凡施於年者謂之延,施於衆長謂之永。【班固·西京賦】歷十二之延祚。 又【廣韻】遠也。【史記·蒙恬傳】延袤萬餘里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?也。【疏】鋪?也。 又【正韻】納也。【前漢·公孫弘傳】弘起客館,開東閣,以延賢人。 又【集韻】及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賞延于世。 又【廣韻】稅也,言也。 又【韻會】遷延也,淹久貌。【左傳·襄十四年】晉人謂之遷延之役。【註】遷延,却退也。【張衡·西京賦】遷延邪睨。【註】李善曰:遷延,引身也。 又盤屈曰宛延。【揚雄·甘泉賦】颺翠氣之宛延。【註】宛延,長曲貌。 又【爾雅·釋詁】閒也。【疏】謂閒?。今墓道也。【左傳·隱元年隧而相見註】隧若今延道。 又【韻會】州名。漢高奴縣,後魏置延州。 又地名。【左傳·隱元年】至於廩延。【註】廩延,鄭邑。?留酸棗縣北有延津。又【昭二十七年】延州來季子聘於上國。【註】季子本封延陵,後復封州來,故曰延州來。又【前漢·地理志】張掖郡有居延縣。【註】居延澤在東北,古文以爲流沙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延篤傳】篤,南陽人,爲京兆尹。 又【集韻】以淺切,音演。冕上覆也。【禮·玉藻】天子玉藻十有二旒,前後邃延。【集韻】或作綖。 又【廣韻】于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延面切,?音羨。【集韻】延,及也。【張衡·西京賦】重閨幽闥,轉相踰延。望䆗窱以逕庭,渺不知其所返。【註】延言互相周通。 |
|
延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杜甫的《哀王孙》:长安城头头白乌,夜飞延秋门上呼 |
读音:bǐnɡ |
繁体:丙 |
笔画:5 |
部首:一 |
丙字是什么意思:丙本义是鱼尾,火的代称。引申为家族富贵,并补充或加强命中之火。 |
|
丙字详解:【唐韻】兵永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補永切,?音炳。十幹名之一。【爾雅·釋天】太歲在丙曰柔兆。月在丙曰修。【說文】南方之位也。南方屬火,而丙丁適當其處,故有文明之象。 又【周髀算經】上天名靑丙,下地曰靑戊。 又【張衡·東京賦】大丙弭節,風后陪乗。【註】大丙,神名。 又【集韻】陂病切,音柄。日名。 |
|
丙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洪适的《渔家傲引·子月水寒风又烈》:圉圉从它归丙穴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