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奇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小
奇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8日 | 23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二月 | 初一日 | 子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戊辰 | 壬子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土土 | 水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小】小这个字用于起名时有许多美好寓意,如珍贵、坚韧、精益求精等。即使微小也能发挥巨大的作用,是一种值得珍视的品质。
【奇】奇字意味着非凡、罕见、乐观、神奇、瑰丽和珍爱。作为一个名字,奇能为孩子带来好运和特殊的个性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小 | 小 | 3 | 金 |
奇 | 奇 | 8 | 木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4】 | 【11】 | 【17】 | 【10】 | 【20】 |
【火】 | 【木】 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四象之数)四象之数,待于生发,万事慎重,不具营谋。 (凶)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一时虽可成功,但境遇不安,转徙移动,灾害殊多,易生脑或胸部疾病。 (凶)
读音:xiǎo |
繁体:小 |
笔画:3 |
部首:小 |
小字是什么意思:小:小,物之微也,指细;微。与“大”相对。如小巧,也指年幼的人和谦词。 |
|
小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私兆切【正韻】先了切,?蕭上聲。【說文】物之微也。从八从亅。見而分之。【徐曰】亅,始見也。八,分也。始可分別也。【玉篇】細也。【易·繫辭】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。【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】君子務知大者遠者,小人務知小者近者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有小卿,副貳,大卿,卽小宰等也。 又狹隘也。【書·仲虺之誥】好問則裕,自用則小。 又輕之也。【左傳·桓十三年】莫敖狃於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 又【詩·邶風】慍于羣小。【註】小,衆妾也。 又【韻輯】白小,魚名。 又叶蘇計切,音細。【白居易·懺悔偈】無始劫來,所造諸罪。若輕若重,無大無小。了不可得,是名懺悔。 |
|
小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袁正真的《长相思·南高峰》:小小红船西复东 |
读音:qí |
繁体:奇 |
笔画:8 |
部首:大 |
奇字是什么意思:奇泛指一切奇特的、异乎寻常的人或事物。象征特殊的,稀罕,不常见的。 |
|
奇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渠羈切【正韻】渠宜切,?音琦。異也。【莊子·北遊篇】萬物一也。臭腐化爲神奇,神奇復化爲臭腐。【仙經】人有三奇,精,氣,神也。 又祕也。【史記·?平傳】平凡六出奇計,其奇祕世莫得聞。 又姓。 又天神名。【淮南子·地形訓】窮奇廣莫,風之所生也。又四凶之一。【史記·五帝紀】少皡氏有不才子,天下謂之窮奇。【註】窮奇,卽共工氏。 又獸名。【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】窮奇?犀。【註】狀如牛,蝟毛,音如嘷狗,食人。 又江神謂之奇相。【江記】帝女也。卒爲江神。 又與琦通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?居宜切,音羈。一者,奇也。陽奇而隂偶。【易·繫辭】陽卦奇,亦零數也。【又】歸奇于扐以?閏。 又隻也。【禮·投壷】一算爲奇。 又餘夫也。【韓非子·十過篇】遺有奇人者,使治城郭。 又數奇,不偶也。【史記·李廣傳】大將軍隂受上誡,以爲李廣老數奇,毋令獨當單于。 又奇?,一拜也。【周禮·春官】大祝辨九?,七曰奇?。 又奇車,奇邪不正之車。【禮·曲禮】國君不乗奇車。 又奇衺,詭異也。【周禮·地官】比長有辠,奇衺則相及。 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隱綺切。與倚通。依倚也。【前漢·鄒陽傳】輪囷離奇。 又【字彙補】倚蠏切。同矮,短人也。【後漢·五行志】童謠,見一奇人,言欲上天。 又叶古禾切,音戈。【宋玉·招魂】娭光眇視,目曾波些。被文服纖,麗而不奇些。 【說文】从大从可。別作①。俗作竒,非。①字从大从司。 |
|
奇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颀的《听安万善吹觱篥歌》:流传汉地曲转奇,凉州胡人为我吹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|
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|
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