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超法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官
超
法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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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3月 | 30日 | 22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三月 | 初二日 | 亥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己卯 | 戊戌 | 癸亥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土土 | 水水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官】取名为官,代表权威、公正、聪明、有实力、才干,具有廉洁奉公、勇敢坚定和容忍包容的品格,用于起名能够引领自己走向职场成功。
【超】超这个字寓意着勇往直前,超越困难和挑战,出类拔萃,在人群中脱颖而出,是一个富有魅力的名字选择。
【法】法这个字在起名时有着多种美好的寓意,如正义公正、法治社会、医道法律、化解纷争、达成共识和法力无边等,代表着秩序和和谐的特征,是一个寓意丰富的字眼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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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 | 官 | 8 | 木 |
超 | 超 | 12 | 金 |
法 | 灋 | 8 | 水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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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9】 | 【20】 | 【21】 | 【10】 | 【29】 |
【水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水】 |
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(明月中天)光风霁月,万物确立,官运亨通,大搏名利。女性不宜此数。 (大吉)
(屋下藏金)非业破运,灾难重重,进退维谷,万事难成。 (凶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有异常成功,境遇安稳,但大多陷于放荡,可生破乱变动或短命的悲运。 (凶)
读音:ɡuān |
繁体:官 |
笔画:8 |
部首:宀 |
官字是什么意思:官1、指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,如官署。2、指生物体上有特定机能的部分,如感官,器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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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古丸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沽歡切,?音觀。【說文】吏事君也。【玉篇】宦也。【論語·撰考】黃帝受地形,象天文,以制官。【周禮·天官疏】上古以雲鳥紀官,六官之號見於唐虞,堯育重黎之後,羲氏和氏之子,使掌舊職天地之官。其時官名,蓋曰稷曰司徒,是天官稷也,地官司徒也。又分命仲叔,使掌四時之官,春爲秩宗,夏爲司馬,秋爲士,冬爲共工。共工,冬官也。合稷與司徒,是六官之名見也。夏之官百有二十,公卿大夫元士,具列其數,殷之官二百四十,至周三百六十而大備,故曰設官分職,以爲民極。 又【增韻】職也,使也,公也。【書·咸有一德】任官惟賢材。【禮·王制】論定然後官之。又【周禮·春官·大宗伯】六命賜官。【註】謂自置其臣屬,治家邑也。 又朝廷治事處曰官。【禮·玉藻】在官不俟屨。【註】趨君命也。【前漢·賈誼傳】學者所學之官也。 又事也。【禮·樂記】禮樂明備,天地官矣。【疏】官猶事也,謂各得其事也。 又身有五官。【孟子】耳目之官,不思而蔽於物。【又】心之官則思,思則得之。 又姓。又複姓。三氏,晉王官氏,魯亓官氏,楚上官氏。 又與管通,宋元邊徼所司曰掌管,今爲土司長官。 又叶古元切,音涓。【崔駰·大理箴】嗟兹大理,愼於爾官。賞不可不思,斷不可不虔。 【說文】从宀从㠯。㠯猶衆也,與師同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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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字来源解释:出自两汉刘彻的《李夫人赋》:饰新官以延贮兮,泯不归乎故乡 |
读音:chāo |
繁体:超 |
笔画:12 |
部首:走 |
超字是什么意思:超:本义是跃上,跳过,跃过,作为动词可解释为提拔,超过、胜过等意思,作为形容词为超脱,超凡,超逸,超然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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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字详解:【廣韻】敕宵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癡宵切,?音怊。【說文】跳也。【揚子·方言】超,遠也。【博雅】渡也。【釋名】超,卓也。舉脚有所卓越也。【玉篇】出前也。【左傳·僖三十三年】超乗者三百乗。【孟子】挾太山以超北海。【楚辭·卜居】寧超然高舉以保眞乎。 又姓。【廣韻】漢有太僕超喜。 又【集韻】丑小切。輕走貌。 又【集韻】他弔切,音糶。趒或作超。越也。 又【韻補】叶抽廟切。【陸雲·陸丞相誄】光被旣淳,逸軌爰超。宏綱包荒,景靈握耀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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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白的《东海有勇妇》:学剑越处子,超然若流星 |
读音:fǎ |
繁体:灋 |
笔画:8 |
部首:氵 |
法字是什么意思:法:指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的法律、行为规则。也可以是指佛家的道理或者技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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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详解:〔古文〕佱灋?【唐韻】方乏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弗乏切,?翻入聲。【爾雅·釋詁】法,常也。【釋名】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【禮·月令】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【註】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【禮·曲禮】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【孝經·卿大夫章】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法也。【書·呂?】惟作五虐之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【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】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【易·繫辭】崇效天,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【史記·天官書註】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【後漢·法雄傳】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【韻補】叶敷弗切,音拂。【揚子·太?經】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【歐陽修銘】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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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向秀的《思旧赋》:然嵇志远而疏,吕心旷而放,其后各以事见法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