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小争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公
小
争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2月 | 25日 | 15点 |
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正月 | 廿八日 | 申时 |
生辰八字 | 乙巳 | 戊寅 | 乙丑 | 甲申 |
五行属相 | 木火 | 土木 | 木土 | 木金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公】公这个字寓意正义公正、公共利益、公开透明,是一个富有责任感和担当的字,常用于起名中表达个性、品质和梦想。
【小】小这个字用于起名时有许多美好寓意,如珍贵、坚韧、精益求精等。即使微小也能发挥巨大的作用,是一种值得珍视的品质。
【争】争这个字代表着追求进步、拼搏奋斗,是助力成功和成就的表现,同时也是不屈服于逆境、争取自由的象征。用于起名时,可以表达积极向上、勇于拼搏的美好寓意。
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---|---|---|---|
公 | 公 | 4 | 木 |
小 | 小 | 3 | 金 |
争 | 爭 | 6 | 火 |
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---|---|---|---|---|
【5】 | 【7】 | 【11】 | 【9】 | 【15】 |
【土】 | 【金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土】 |
【大吉】 | 【吉】 | 【大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五行之数)五行俱权,循环相生,圆通畅达,福祉无穷。 (大吉)
(旱苗逢雨)万物更新,调顺发达,恢弘泽世,繁荣富贵。 (大吉)
(七政之数)七政之数,精悍严谨,天赋之力,吉星照耀。 (吉)
(大成之数)大成之数,蕴涵凶险,或成或败,难以把握。 (凶)
虽可得长辈之提拔而成功于一时,但因基础不稳,易遭意外之灾,易患脑疾。 (凶)
读音:ɡōnɡ |
繁体:公 |
笔画:4 |
部首:八 |
公字是什么意思:公一般指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,如公理,公式;也指正直无私,如大公无私。 |
|
公字详解:〔古文〕㒶【唐韻】【正韻】古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沽紅切,?音工。【說文】平分也。从八从厶。八,猶背也。厶音私。【韓非曰】自營爲厶,背厶爲公。【徐曰】會意。【爾雅·釋言】無私也。【書·周官】以公滅私,民其允懷。又【玉篇】方平也,正也,通也。又【禮·禮運】大道之行,天下爲公。【註】公猶共也。又爵名,五等之首曰公。【書·微子之命】庸建爾于上公。又三公官名。【韻會】周太師,太傅,太保爲三公。漢末大司馬,大司徒,大司空爲三公。東漢太尉,司徒,司空爲三公。又官所曰公。【詩·召南】退食自公。又父曰公。【列子·黃帝篇】家公執席。【前漢·郊祀志】天子爲天下父,故曰鉅公。又婦謂舅曰公。【前漢·賈誼策】與公倂倨。又尊稱曰公。【賈誼策】此六七公皆亡恙。又相呼曰公。【史記·毛遂傳】公等碌碌。又事也。【詩·召南】夙夜在公。【註】夙夜在視濯垢饎爨之事。又星名。【隋書·天文志】七公七星,在招搖東,天之相也。又姓。【韻會】漢有公儉。又諡法,立志及衆曰公。又與功通。【詩·小雅】以奏膚公。【大雅】王公伊濯。又【集韻】諸容切,音鐘。同妐。夫之兄爲兄妐。一曰關中呼夫之父曰妐。或省作公。通作鍾。又【韻補】叶姑黃切,音光。【東方朔·七諫】邪說飾而多曲兮,正法弧而不公。直士隱而避匿兮,讒諛登乎明堂。 |
|
公字来源解释:出自唐代李白的《结客少年场行》:少年学剑术,凌轹白猿公 |
读音:xiǎo |
繁体:小 |
笔画:3 |
部首:小 |
小字是什么意思:小:小,物之微也,指细;微。与“大”相对。如小巧,也指年幼的人和谦词。 |
|
小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私兆切【正韻】先了切,?蕭上聲。【說文】物之微也。从八从亅。見而分之。【徐曰】亅,始見也。八,分也。始可分別也。【玉篇】細也。【易·繫辭】其稱名也小,其取類也大。【左傳·襄三十一年】君子務知大者遠者,小人務知小者近者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有小卿,副貳,大卿,卽小宰等也。 又狹隘也。【書·仲虺之誥】好問則裕,自用則小。 又輕之也。【左傳·桓十三年】莫敖狃於蒲騷之役,將自用也,必小羅。 又【詩·邶風】慍于羣小。【註】小,衆妾也。 又【韻輯】白小,魚名。 又叶蘇計切,音細。【白居易·懺悔偈】無始劫來,所造諸罪。若輕若重,無大無小。了不可得,是名懺悔。 |
|
小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袁正真的《长相思·南高峰》:小小红船西复东 |
读音:zhēnɡ |
繁体:爭 |
笔画:6 |
部首:刀 |
争字是什么意思:争1、一般指实现,立志,辩论,如只争旦夕;2、指争斗,竞争,较量,如斗丽争妍。 |
|
争字详解:〔古文〕??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?音箏。【說文】引也。从?。【徐鉉曰】音曳。?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【廣韻】競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 又【玉篇】諫也。 又訟也。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 又姓。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 又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 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【韻會】俗作争,非。 |
|
争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李清照的《如梦令·常记溪亭日暮》:争渡,争渡,惊起一滩鸥鹭 |